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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提案
議員提案 第140158號 工務
案由:確保都市更新後之建築物預留足夠人行道設施。
提案者: 趙怡翔,何孟樺,鍾佩玲,李芳儒,徐立信,許淑華,陳宥丞,陳政忠,黃瀞瑩,洪健益,林珍羽,曾獻瑩,汪志冰,侯漢廷,秦慧珠,洪婉臻,張文潔,陳賢蔚,郭昭巖,林亮君,林杏兒,李柏毅,張志豪,陳怡君,顏若芳,王孝維,許家蓓,
議決文:照審查意見通過。
議決會次:民國112年11月15日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8次會議
來文文號:第1120149427號
審查日期:民國112年11月17日
審查意見:送請市府積極研議辦理。
發文文號:112.11.17議工字第11209002940號
備註:工務委員會議員: 陳政忠(一召)王欣儀(二召)許家蓓 劉耀仁 洪健益 徐立信 耿葳 李柏毅 陳慈慧 陳怡君 林杏兒
程序紀錄:
程序委員會審查:第14屆第09次會議
審查意見:交付工務委員會審查。
大會一讀: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5次會議
審查意見:交付工務委員會審查。
分組審查: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
審查意見:送請市府積極研議辦理。
大會二讀: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08次會議
議決文: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第14屆第02次定期大會
辦理情形:112.11.23府授都新字第1120149427號
有關貴會第14屆第2次定期大會趙怡翔議員提案:「確保都市更新後之建築物預留足夠人行道設施。」一案,復請查照。 一、復貴會112年11月17日議工字第11209002940號函。 二、旨案內容本府說明如下:本府於112年9月18日修正發布「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主要為鼓勵更新案留設多元人行空間及因應極端氣候,同時提升人行空間品質,故調整容積獎勵計算方式,致使各種人行空間(無遮簷人行道、有遮簷人行道、騎樓)之容積獎勵值達一致性。有關騎樓維護管理及違規占用等事宜,本市都更容獎辦法已有明訂,應無條件提供予不特定公眾使用,且不得停放機車、設置圍籬或其他障礙物,並於住戶規約中載明,且建管處亦會納入建築執照列管事項,據以規範。另針對留設騎樓或人行步道獎勵,將納入後續研議。
執行情形: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