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整體殯葬禮儀服務業素質並帶動葬俗之革新,內政部規定,「殯葬禮儀服務業具一定規模者,應置專任禮儀師,始得申請許可及營業」,此令一出,大規模禮儀業者較不受影響,卻造成許多小本經營業者怨聲載道,除經營規模小,成本增加無法聘請專業禮儀師外,有的企業主只好親自參加難如登天的證照考試,也有部分業者不得已只好以減資方式因應,然而屋漏偏逢連夜雨,北市府殯葬處在發函通知台北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的過程中發生重大瑕疵,讓10家業者因此遭罰,哭訴無門,集體向汪志冰陳情,皆表示針對政府政策確有心配合,也有責任共同維護殯葬禮儀業界聲譽跟品質,但中央政府為德不卒,北市政府又搞烏龍,損失慘重,令人忿忿不平!
根據汪志冰議員研究室調查,台北市殯葬處根據殯葬管理條例第45條第1項「殯葬禮儀服務業具一定規模者,應置專任禮儀師,始得申請許可及營業」,擬定「111年度殯葬管理條例第45條第1項一定規模專案查核實施計畫」,執行查核與裁罰 ,其中規定資本額從100萬至1億應至少置1~7或更多名禮儀師,如違規裁處新台幣10到50萬元。目前台北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登記會員約350家,符合上述一定規模業者共計69家,其中實收資本額最高為42億。
汪志冰議員表示,最近接獲台北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及會員陳情,表示台北市殯葬處為執行上述計畫分別於111.3.11及4.27發函至該公會,其內容語焉不詳,並未明確告知裁罰起迄期程,導致受罰20家業者中有10家依據計畫中裁處截止日期前完成改善,仍遭罰新台幣10萬元的不合理現象!最可笑的是,中央雖然立意甚佳,但不食人間煙火,規定具規模業者應置有證照禮儀師,依據禮儀師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須領有喪禮服務職類以及以上技術證、修畢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殯葬相關課程20學分以上,再加上92年7月1日後經營或受雇相關殯葬禮儀服務工作2年以上,其門檻標準相當嚴峻堪比考台大標準,實在窒礙難行!目前根據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站資料顯示,任職於台北市專任禮儀師目前共有253位,縱使如此,資本額低的業者在成本及人力考量下,只好老闆親赴考場,卻屢屢敗陣下來,每次花3000元報名費不打緊,連考7次皆名落孫山,相當無奈!汪志冰議員表示,據聞不乏有財力業者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花錢請大學生應考並租人頭證照應付了事,形同掛羊頭賣狗肉現象,完全無法達到真正促進提升整體殯葬業素質及轉型。
汪議員要求殯葬處在整個查核、輔導及裁罰過程未善盡主管機關責任甚而造成業者受到不當裁罰跟損失,應盡速協助解決。另針對擬改善殯葬業良莠不齊現象,立法雖良善,但考題不食人間煙火,實務上無法達到改善,應跟中央溝通窒礙難行之處。對於不肖業著掛羊頭賣狗肉,徹底加強業者輔導及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