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常常看到像機車又像自行車的交通運具穿梭在台北街頭,此類代步工具以能省錢、免照、省力為號召、普遍受到長者及家庭主婦青睞,因而快速成長同時也造成險象環生。根據道安資訊查詢網統計資料顯示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電動自行車)以107跟111年相比肇事及傷亡人數皆成長2倍,立法院遂於111年4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條文針對於111.11.30日之後購置微型電動二輪車必需領牌、保險、滿14歲等明確規範。盡管如此,仍有許多民眾在商業的推波助瀾下購置代步,卻對相關法規霧煞煞,違反交通規則事小,造成傷亡則茲事體大,因此交通局對於此車種用路人以及舊型車輛2年內需完成換牌政策應如何加強宣導,成為重要課題!
汪志冰議員表示,根據統計資料顯示107-111年微型電動二輪車遭取締總數為3668件,肇事共計803案,死傷則707人,5年間肇事及傷亡人數皆成長2倍,成年人(25-64)歲佔傷亡人數平均高於6成;108、110及111年各發生1起死亡案件、3名亡者皆為65歲高齡長輩。比較常見違規取締項目則是未戴安全帽、不服從指揮以及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等。基於上述種種亂象,立法院快速修法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9條規定111.11.30日之後必需掛牌及保強制險才能上路,否則將處1200-3600元以下罰緩。據統計台北市監理所推估管轄約有2萬輛於111.11.30之前購置微型電動二輪車,其中台北市監理所於111.11-112.4期間換發前述2萬車輛牌照僅僅1890付。對照推估總數仍有約18000車輛需於2年內需完成掛牌,然而領牌數量卻形成斷崖式驟降現象,從去年12月780付到今年4月只剩155付,減少8成,按照此領牌速度換算下來需要9.5年,未來如何落實必將面臨嚴峻的挑戰。
汪志冰議員指出,目前微型電動二輪車成為輕便運具新趨勢,車輛數不斷成長,雖然相關法規已於去年底入法,民眾在認知不足情況下違規肇事甚至傷亡,因此汪議員建議交通局在執法空窗期間,除加強利用各種媒介及管道宣傳外,另研議結合銷售店家協助派發宣導品及張貼海報,勸導民眾遵守新定法規並盡早於期限內掛牌以確保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