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學童營養午餐歷經至少50年,隨著時代的演變營養午餐從只求吃飽進步到均衡亦兼具食安及食農教育,尤其食安更是重中之重。今年初分別有台北市力行國小「廚餘餿水湯」以及新竹校園「食物中毒」事件,再度引起許多家長對於學校營養午餐許多疑慮,畢竟家長將孩子交到學校手中,卑微地希望能讓孩子吃得安心及健康。目前台北市公私立高中總計280所,其中提供營養午餐共有240校,約佔87%,概估有23萬學生每天在校食用承攬業者提供營養午餐,然而5-6成國中、小普遍都有業者被扣點數,除此之外,重複違規現象更是不勝每舉,104-111有些學校的承攬商被記點排行前5名就有6次,還有一年內同所學校被記累計30點的離譜情形。汪志冰議員沉痛指出,如此劣跡斑斑業著居然可以繼續穿梭各級學校營業至今,不禁要問,營養午餐相關法規、供應委員會、營養師、記點以及罰錢等把關機制到底發揮什麼功能?又如何確保學童飲食安全及健康?!
汪志冰議員表示,目前台北市公私立高中以下共計280校(含特教),有營養午餐學校240所佔比為87%,尤其國小147所學校就有145所供應營養午餐,國中59所則全面參與,而高中70校有32校以及4所特教學校有提供午餐。如此高的覆蓋率,毋庸質疑,食安的每個環節的控管皆至關重大。根據教育局提供資料自104-111年期間,營養午餐承攬業者違規被記點所屬國中、小分別佔5-6成,高中佔約2成,顯示業者在各級學校皆有普遍違規現象,除此之外,不斷重複違規情況嚴重,反應在各級學校方面,例如8年期間記點最高前5名國小,石牌佔6次、實踐、力行各佔4次、國中由弘道、龍門分別各佔4次,高中則是百齡佔6次;承攬業者方面,被記點數前3高者皆固定由某幾家輪流,其中愛欣、味帝宏遠、食安家等皆為累犯業者,卻可以繼續存活遊走各校提供「營養午餐」!
汪志冰議員指出,綜觀上述實際發生在各級學校各種亂象,但光憑現行法律制度根本無法具體有效遏止事件繼續發生。依據「臺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供應執行要點」以及「臺北市學校午餐標準作業流程」教育局規定學校經辦營養午餐之午餐供應方式、相關規定引用、委員會組織及成員、召開期初期末會議….等,唯獨沒有要求各級學校應將「午餐供應委員會期初、期末會議記錄」、「營養午餐滿意度調查」以及「違規記點紀錄」公開在學校網站,在本席要求下才於112.1.16才函令各校落實基本的公開透明機制。另外由教育局頒布至各校做為違規記點重要依據的「臺北市學校中央廚房及桶餐履約規範」,針對「一般違約記點 」餐中有塑膠片、菜瓜布、蟲,記1-5點,累計50點得終止契約,「重大衛生缺失」發霉、蟑螂、農藥殘留記5-10點,總數20點得以終止契約,否則罰錢或停餐一週,以今年發生力行國小學生喝餿水噁心事件為例,僅以「重大衛生缺失」扣12點,卻無法終止契約,可見門檻之高,很難達到懲處作用。8年來僅僅只有敦化、懷生國中及松山國小跟廠商終止合約,4所學校祭出停餐一週處罰。汪志冰議員痛批,法規根本是漏洞百出形同虛設,如果沒有祭出退場機制,完全無法遏阻不肖承攬業者。
對於學校面臨上述各種荒繆情形卻束手無策,加上制度缺失導致犧牲學生安全及健康,汪議員要求教育局盡速組成學者專家專案小組1.重新檢討「臺北市學校中央廚房及桶餐履約規範」退場機制2.修訂執行要點要求營養午餐委員會「期初/期末報告」、「滿意度報告」以及「違規記點報告」皆須在教育局及各校網站公告3.強化駐廠及駐校營養師還有校方行政人員責任4.評估公辦公營可行性。